福州文物部門:辛亥革命舊址被拆系教堂所為
辛亥革命網(wǎng) 2013-07-19 00:00 來源:海峽都市報 作者:海峽都市報 查看:
昨日本報刊登了福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辛亥革命福建軍總指揮部舊址”被擅自拆除一事,引起關注。昨日,記者從文物部門獲悉,市、區(qū)兩級文物部門已介入調(diào)查,并初步確認舊址被拆系花巷教堂所為。
采訪中,教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處建筑由于年久失修,曾被鑒定為D級高危房。記者了解到,這棟被拆的清代建筑,產(chǎn)權屬花巷教堂。但記者從文物部門獲悉,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文保單位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是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責任單位,必須對其承擔責任。如需修繕,必須上報有關部門,得到審批后才能進行,不能擅自破壞。
教堂曾申請拆除未獲批準
記者在調(diào)查走訪中也了解到,花巷教堂近年來信徒增加,原本的空間已滿足不了需求。信徒陳女士告訴記者,平時的活動,常常要分批輪流進行,年末的圣誕節(jié)更是爆滿。
“我們認為,這里不是革命遺址?!苯烫霉ぷ魅藛T說,2003年9月,原花巷幼兒園房產(chǎn)(即指這處被拆建筑)納入教堂管理。因年久失修,房屋出現(xiàn)腐朽、脫落、滲水等現(xiàn)象,教堂在2005年、2006年先后請省建筑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站和市危險房屋鑒定站現(xiàn)場鑒定,都鑒定為D級高危房。當時向福州市文物局申請整體拆除重建,但文物局認為這里是市級文保單位,沒有批準。
建筑未拆前,可清楚地看到原有的木結構
專家早已認定此處是辛亥革命舊址
教堂方面否認該建筑是文物,記者前往文物部門求證。
對此,福州市文物局表示,他們曾多次征求省文物局的意見,并分別邀請部分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專家和我省專門研究辛亥革命的專家召開專家論證會,專家一致認定原花巷幼兒園主建筑為“辛亥革命福建軍總指揮部舊址”。
2006年12月15日,省文物局下達《關于花巷教堂范圍內(nèi)建設教堂綜合樓涉及文物保護的批復》(閩文物字[2006]250號),要求不宜拆除花巷3號改建為現(xiàn)代建筑,同時,福州市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應依法對古建筑進行“不改變文物原狀”的修繕,修繕后在保護好文物的前提下進行合理利用。
2011年,鼓樓區(qū)文體局也發(fā)文,認為不應拆除該建筑,應協(xié)調(diào)有關部門盡快啟動文物修復工作。
昨日,記者再次向省、市文物局了解該事件的處理動向,被告知事情正在處理中,不方便透露更多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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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拆文物最高可罰50萬
記者從文物部門獲悉,針對老舊文物的修繕,《文物法》中有嚴格規(guī)定。
文物的使用人或者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yǎng),所有人具備修繕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繕義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搶救修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負擔。如使用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shù)厝嗣裾畱斀o予幫助。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jù)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準;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